冬季以来,市局制定并印发了《四平市非电锅炉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》,支队和各县(市)区分局按照《方案》要求,组织开展非电锅炉专项执法行动。
本次专项行动查清并掌握了全市非电锅炉基本情况,聚焦未稳定达标排放的非电锅炉、自动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或异常等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,全市出动执法人员277人在辖区内开展排查检查,共检查企业187家次。
目前,四平市辖区内现有20蒸吨及以上非电燃煤锅炉共计31台,均配有脱硫、脱硝、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且运行状况良好,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联网正常且数据传输稳定;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4台,均配有脱硫、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且运行状况良好。
本次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10个,其中一般问题6个,均已立整立改;违法问题4个,立案4起,按照“包容审慎”原则,对2家企业免于处罚,其他2家企业处罚金50万元并对构成犯罪的企业依法移送公安,追究刑事责任。